(一)第一阶段(2002年) ◇ 组建"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 制定"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调研并制订有关标准规范 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现状调研,提出资源建设方案 建立项目试验系统,就网络平台、系统开发、资源建设、用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开展试验性运行 ◇ 完成国家中心与若干省级分中心、以及300个基层中心的联网;完成国家中心与文化部直属试点单位的联网 ◇ 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结算系统 ◇ 完成资源建设总量的20%,并提供服务 (二)第二阶段(2003-2004年) ◇ 采购、制作、整合各类数字文化信息资源 ◇ 搭建元数据共享平台,联合目录系统投入试运行 ◇ 完成国家中心与所有分中心的联网, 以及分中心下属 3000个基层中心的联网 ◇ 完成文化部直属单位的联网 ◇ 完成资源建设总量的60%,并提供服务 (三)第三阶段(2005年) ◇ 全部完成资源建设规划,并提供服务 ◇ 完成总体目标中的县、乡、街道、社区、基层中心的建设与联网。 来源:国家数字文化网 http://www.ndcnc.gov.cn/libpage/gxgc/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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