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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1.持本市有效《失业证》的城镇失业人员;符合本市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

2.当年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以法人身份办理用工手续和参加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补贴资助标准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每季季末至次月15日前,递交以下资料:(续期单位逾期不办理,视同放弃)

1.《申领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盖公章

2.《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最后一个月)

3. 《单位增减员变动表》

4.《营业执照》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银行划帐凭证》(最后一个月)

7.《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

或注销失业证证明

8. 随军家属提供随军家属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第一次办理后,以后每季度只须带第126项资料。

来源:越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http://jiuye.yuexi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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