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积极参与各类阅读活动,本馆探索举行“阅读增值”活动,鼓励读者借阅文献、参加阅读活动并给予积分,积分可用于交付逾期费;也可用于兑换活动名额、文化礼包等。
一、参与对象:持有本馆成年读者证、儿童读者证、青少年读者证、通借证(五年)、通借证(一年)的读者。
二、原始积分:900分。
三、增加积分内容
| 序号 | 项 目 | 分 值 | 备 注 |
| 1 | 借阅文献 | 1册增加1分,持成年读者证、儿童读者证、青少年读者证、通借证(五年)、通借证(一年)的读者当天积分累计不超过80分。 | 借书时 增加积分 |
| 2 | 参加阅读推广活动 | 准时参加活动每次增加10分,每天增加活动类积分最高限度为30分。 | 活动现场 |
| 3 | 参加服务知识学习 | ①持有成年人读者证(含成人读者证、通借证)的读者,成功通过1次服务知识学习活动即可增加读者证积分40分,每天通过服务知识学习活动增加积分不多于40分,每天限做1次。 ②持有未成年人读者证(含青少年读者证、儿童读者证)的读者,成功通过1次服务知识学习活动即可抵扣文献逾期天数,每天限做1次。 | 越秀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
| 3 | 荣誉奖励 | 可凭三年以内的各类获奖证书向我馆申请积分,每月最高可获80分。 ①获区级荣誉称号、业务(技能)名次奖励可积10分。 ②获市级荣誉称号、业务(技能)名次奖励可积20分。 ③获省级荣誉称号、业务(技能)名次奖励可积30分。 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业务(技能)名次奖励可积80分。 | 一楼 总服务台 |
| 4 | 提交读后感 (或艺术作品) | 读后感100-300字,增加5分;300字以上,增加8分。艺术作品一件加10分。每月最高不超过20分。 | |
| 5 | 社会服务 | 凭越秀区图书馆志愿服务证明,每3.5小时增加5分,当天积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
| 6 | 阅读图书馆宣传单 | 当积分为0分时,阅读一种加3分,当天积分累计不超过6分。 | 一楼 总服务台 |
| 7 | 阅读图书馆规章制度 | 当积分为0分时,阅读一篇加3分,当天积分累计不超过6分。 | 一楼 总服务台 |
四、扣减积分内容
| 序号 | 项 目 | 分 值 | 备 注 |
| 1 | 逾期归还文献 | 1册1天减1分。每册最高减100分。 | 还书时 扣减积分 |
| 2 | 违反规则 | 违反《越秀区图书馆总馆各借阅区入室须知》中任一条减5分。 | 一楼 总服务台 |
| 3 | 参加阅读推广活动 | 报名未到者一次减5分。 | 系统自动扣减积分 |
五、积分兑换内容
| 序号 | 项 目 | 分 值 | 备 注 |
| 1 | 积分兑换 | 详情请关注越秀区图书馆网站、“掌上越图”APP、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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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冻结机制
1、读者证积分不足抵扣文献逾期天数时,系统将自动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待逾期文献全部归还,且逾期天数已全部用积分抵扣或在广州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支付逾期费,读者证即可解冻。
七、读者证挂失并成功补办新证后,原读者证总积分自动转入新证。
八、根据服务发展需求,本馆将适时调整活动规则并向读者公布。
九、本规则自2016年3月12日开始试行,2020年4月23日第一次修订,2022年6月1日第二次修订,2024年4月28日第三次修订,最终解释权归越秀区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