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白云路白云楼西侧第一道门7号(原26号)2楼。建于1924年, 原为邮政部门职工宿舍,1927年3月29日-9月27日期间,鲁迅先生曾在此居住。
l927年1月29日,鲁迅先生南下广州,就任中山大学教务主任兼文学系主任,受到了广大青年学生的热烈欢迎。初期鲁迅先生居住在中山大学钟楼(今文明路鲁迅纪念馆)。3月29日,鲁迅迁居白云楼。1927年4月15日,国民党人在广州发动了“4•15”政变。当时有大批革命青年被逮捕甚至遭到屠杀,中山大学也有一批学生被捕。鲁迅先生得知情况后,立刻设法营救并捐款、慰问被捕学生,结果营救未遂。于是鲁迅先生愤然辞去中山大学的一切职务,在白云楼潜心写作。在蛰居白云楼的短短半年里,他编订了《朝花夕拾》、《野草》,写下了《可恶罪》、《小杂感》、《扣丝杂感》、《谈“激烈”》、《略谈香港》等30多篇杂文、散文。是年9月27日偕许广平前往上海。
该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三层楼房, 坐西北朝东南, 立面呈西式风格。 平面呈梯形,面阔约93米、进深约28米。西南和北面墙壁上原悬挂木刻“白云楼”横匾,后改为水泥,今已不存。当年曾用作邮政部门职工宿舍,在西墙第一道门上留有“邮局”字样。楼下西侧是走廊,面对东濠涌,螺旋式楼梯,可通二、三楼。鲁迅当时租住的是西段第一道门二楼的1厅3房。鲁迅和他的好友许寿裳各住一房, 鲁迅的房子、窗户正对马路。许广平和女工合住一房。会客厅在入门处,陈设简朴。
1979年12月,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越秀区博物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