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借阅区入藏图书、绘本、报刊。设有少年儿童文献借阅区、报刊阅览区、绘本馆、数字馆。 (二)主要服务对象为18周岁以下读者,凭本人身份证或读者证入室借阅、自修。申办读者证的读者请到一楼自助办证机、总服务台或“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办理。
(三)绘本馆主要服务对象为6周岁以下读者,家长须持本人读者证或身份证陪同少儿入室借阅,并可代借代还。代借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读者证或身份证。家长全程照顾好自己的子女,不得喧哗、追逐打闹、攀爬。
(四)读者选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保持书架整齐。选定后,在自助借还书机办理手续方可离开。
(五)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请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缺页、涂划、破损等,应向工作人员反映,并加盖污损章。还书时如发现新的破损等情况,按《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物资处理办法》处理。对故意污损、撕毁图书报刊者,按《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物资处理办法》处理。
(六)为了保护文献资料,读者自备器材翻拍资料,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请读者自行保管好随身物品,以免遗失。
(八)若借阅区内读者量已超过安全接待人数,请依次排队轮候。
(九)请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勿携带有色饮料、食物、宠物进入借阅区。
(十) 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
(十一)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制度。
(十二)开放时间:
10:00-18:00 (周二至周五),09:00-18:00 (周六、周日、寒暑假),逢周一闭馆,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本制度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2017年6月1日第一次修订,2022年6月1日第二次修订。